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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縣府背後撐腰 社推會偽造簽名「拐地」 法院雖判勝訴 縣民祖產仍要不回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記者/趙靖邦金門報導 | 時間 :2017-05-15 | 363 瀏覽 : | 分享到:
金沙鎮民黃奕文日前投訴本報指出,先父黃順良務農不識字,卻在民國51年遭金沙鎮「社推會」偽造各項買賣契約書,並未經同意為其簽名蓋章強取民地,即使金門地方法院在81年做出勝訴判決,命令社推會應將這塊金沙鎮沙字第20974農地,也就是舊沙美戲院現址的土地登記塗銷,還地於民,但迄今卻仍遲遲等不到縣府做出具體作為,土地正義依舊喚不回。
 金沙鎮民黃奕文日前投訴本報指出,先父黃順良務農不識字,卻在民國51年遭金沙鎮「社推會」偽造各項買賣契約書,並未經同意為其簽名蓋章強取民地,即使金門地方法院在81年做出勝訴判決,命令社推會應將這塊金沙鎮沙字第20974農地,也就是舊沙美戲院現址的土地登記塗銷,還地於民,但迄今卻仍遲遲等不到縣府做出具體作為,土地正義依舊喚不回。

  黃奕文表示,民國51年成立的金沙鎮社教推行委員會,從未正式向縣政府主管機關立案登記,僅是當地少數商民組成之民間自利團體,也並非正式的社團組織,更毫無公權力可言,但多年來卻可以扛著這塊招牌,假借促進金沙地方繁榮的公益之名,騙取老實又不識字農夫的土地,如今金沙鎮公所仍保存該委員會之檔案,即可證明若不是縣府在其背後撐腰支持,社推會是不可能為所欲為的。

  這起發生自民國51年的金沙舊戲院的陳年舊案,其中牽連金門縣政府、現鄰近舊戲院的部分商家及已過世地主黃順良間的糾葛關係。原地主黃順良之繼承人黃奕文透露,祖產被惡意「拐走」之後,他的父親抑鬱而終,心有不甘的他們多年來委請律師進行民刑事訴訟,也向監察院陳情,仍然是小蝦米無法扳倒這個政府在背後撐腰的大巨人,實在沒有土地公平正義可言。

  黃奕文說,即使法官已查明當年社推會主辦金沙鎮興建社教中心建地業主協調會,在51年10月5日之會議紀錄,其記載是由黃順良同意以4千元的價格,將原金沙戲院的土地售予社推會,但開會出席之簽名卻非黃順良親簽,他本人也根本不識字,更沒出席協調會議,其簽名明顯是遭到社推會偽造的。

  他同時表示,雖然金門地院在81年度判決勝訴,並命令「社推會應將坐落金門縣金沙鎮沙字第20974號土地登記塗銷」,縣政府80年9月25日的公文中,也明白寫出「本縣金沙鎮社教推行委員會,並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立案,金沙鎮公所仍保存該委員會之檔案」。他認為,社推會若沒有縣府在其後撐腰,不可能會如此恣意妄為,甚至漠視地院判決,迄今不拿出具體作為。

  黃奕文呼籲,當時擔任地政局長,而今已是副縣長的林德恭,能有擔當及魄力,在其權責範圍內,以便民的行政措施,回復沙字第20974的沙美戲院土地外,也能一併將同沙字第20921、20922的土地所有權做出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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