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2024-01-03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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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2023-10-10
2023-10-10
2023-10-09
2023-09-25
1.《南平市人民政府關於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南政綜〔2022〕75 號)摘選
1-1.加大政府採購支援中小企業力度。
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原來的 6%—10%提高至 10%—20%。按照統一品質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 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 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
1-2.2022 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通過“免申即享”的方式,免除 6 個月租金,其他地區免除 3 個月租金。
1-3.對國家 A 級及以上的物流企業、規上道路貨運企業 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新增單筆 200 萬元以上的貸款,給予 0.5 個百分點貼息, 對為製造業企業年降低物流成本達 5%以上的物流企業,按實際承接製造業外包物流費用總額的 3%給予補助。
1-4.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 30%提高至 50%;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每人 1500 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
1-5.對上年度營收首次突破 100 億元的工業企業,給予不低於 3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6.持續加大刺激消費力度。
推動各縣(市、區)儘快安排資金開展汽車促銷活動,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的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
1-7.積極引導外貿企業參加“單一視窗+出口信保”業務,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力爭全市出口信用保險保額達 6 億美元。
1-8.鼓勵外資投向先進製造業和新一代資訊技術、新材料、人工智慧、生物醫藥、綠色環保產業,助力我市數字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發展。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範圍。
2.《南平市促進製造業重點產業集群發展的七條措施(試行)》(南政綜〔2021〕27 號)摘選
2-1.鼓勵以商招商。
重點產業集群企業、商會、協會、仲介機構等新引進市域外關聯製造業企業的,在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達 3000 萬元以上的,對新引進關聯製造業企業的引資方給予 30 萬元獎勵。對引進重大招商項目的企業或個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2-2.經營貢獻獎勵。
對新引進的固定資產投資額達 5000 萬元(其中食品加工和林產工業項目 2000 萬元)以上的重點產業集群製造業專案,從完工投產當年起,以企業經營貢獻地方留成部分前 3 年按 80%、後 2 年按 50%為計算參考給予獎勵。
2-3.支持增產增效。
對增資擴產且年產值較上年度(其中:2021 年較2019 年)增長 10%以上的重點產業集群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待專案完工投產後,按照其經營貢獻地方留成部分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 40%為計算參考予以連續三年獎勵。
2-4.鼓勵以投代招。
鼓勵市域內國有企業設立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 以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股債結合投資、融資租賃等形式,通過股權債權投資、廠房代建、設備租賃等方式,促進專案業主投資“輕資產化”,鼓勵企業適時回購股權及資產。
2-5.推動科技創新。
支援重點產業集群骨幹企業牽頭搭建行業性創新研發平台,探索組建聯合實驗室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產業共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核心技術協同攻關。著力打造重點產業高新技術企業集群,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推動龍頭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研平台,加速實現科研成果市場化、產業化。
2-6.強化人才保障。
支援武夷學院、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閩北職業技術學院和南平技師學院等院校,面向製造業重點產業集群製造業制定教育培訓計畫,擴大產業專業人才及產業技術工人培訓計畫,實行“訂單式”的教育培養,創辦重點產業集群專業或“專班”,滿足重點產業集群對專業人才和產業技術工人的需求。
2-7.優化企業服務。
保障重點產業集群重大項目在用能、用林、用地等方面的指標供給。對新落戶重點產業集群重大專案實施全程“一站式”服務, 企業和專案的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等相關手續按項目所在地政府(園區管委會)全程代辦,實行一次性並聯審批,縮短審批時限。持續開展“百名局長幫扶百家企業”等幫扶活動,健全“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 的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
支援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列入《南平市地產名優工業品推薦目錄》,政府性公建專案對目錄中企業的名優產品可依法依規應用盡用。
3.《南平市支援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南政綜〔2021〕50 號) 摘選
3-1.支援重點企業落地。
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達 5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設備製造業專案,從完工投產當年起,以企業經營貢獻地方留成部分前 3 年按 80%、後 2 年按 50%為計算標準給予獎勵。對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軟體和互聯網企業,從投產運營當年起,以企業經營貢獻地方留成部分前 3 年按 80%、後 2 年按 50%為計算標準給予獎勵。
3-2.支援園區產業集聚。
對新入駐武夷智穀軟體園的企業,由福建武夷高新科創園有限公司負責提供具備基本辦公條件的場所,並實行辦公場所租金“兩免兩減半”優惠。
3-3.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首次採購數字經濟企業自主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自主品牌的各類產品及解決方案,行業主管部門專項扶持資金予以支持。
3-4.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對新建投產入統的數字經濟企業,年銷售產值(營業收入)達 2000—5000 萬元、5000 萬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下轉為規模以上的企業,單個企業獎勵 5 萬元。
3-5.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推動政務資料依法合規向數位經濟企業開放, 企業使用授權開放的政務資料前 3 年免費。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獎勵 100 萬元、5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 獎勵 70 萬元、3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獎勵 70 萬元、50 萬元和 20 萬元。
3-6.支援新基建應用。
鼓勵企業使用南平市區塊鏈服務網路(BSN)城市節點,具體措施由相關部門依法另行制定。把工業企業利用 5G 網路將生產設備資料接入工業互聯網的專案納入上雲上平台政策補助範圍予以支持。
3-7.支援新技術示範。
發揮閩東北協同發展區作用,支援數字經濟發展。每年以數位技術服務產業發展為主題,向數位經濟企業徵集、遴選不少於 5 個 5G、物聯網、人工智慧或區塊鏈等新技術示範應用項目,單個示範應用項目給予不超過 20 萬元的獎勵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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