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2024-01-03
2023-12-31
2023-12-12
2023-12-12
2023-10-25
2023-10-24
2023-10-10
2023-10-10
2023-10-09
2023-09-25
1.鼓勵外商投資政策
對在本市註冊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方當年實際到資不少於 500 萬美元的,按不高於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 1%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獎勵;對外資並購、境外上市企業返程投資當年實際到資不少於 500 萬美元的,以及境外世界 500 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臺灣百大企業在泉設立綜合性總部及營運中心、研發中心、行銷中心、結算中心等職能總部的,按不高於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的 1.5%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獎勵。(以上獎勵不含投資房地產、金融領域專案)
政策依據:《2022 年泉州市促進商務發展若干措施》(泉商務規〔2022〕1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商務局 0595-22386720
2.人才引進政策
2-1.工作生活方面。
確認為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5 萬元、15 萬元、5 萬元的安家補助。確認為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5 萬元、15 萬元、5 萬元的工作經費。
2-2.住房保障方面。
我市高層次人才選擇在泉州自行購買商品住房解決居住問題的,按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分別給予 80 萬元、4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的購房補助。自行到市場承租住房和承租人才公寓的可按不同層次享受租金補貼。
2-3.子女教育方面。
學前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層次人才, 其子女可按個人意願選擇就讀。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就讀。第五層次人才妥善安排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願選擇就讀。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就讀。第五層次人才,其子女妥善安排就讀。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中招的, 按省、市教育部門出臺的中考、中招政策給予加分照顧。
2-4.醫療保健方面。
我市第一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的一級醫療保健待遇;第二、三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的二級醫療保健待遇。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費健康體檢 1 次。
2-5.稅收優惠方面。
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從正式認定滿一年後開始,由受益財政按人才上一年度工資薪金收入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 50%予以獎勵,獎勵期限 6 年。已享受過個人所得稅獎勵政策的,累計獎勵期限不超過 6 年。
2-6.金融支持方面。
對符合條件的市高層次人才,由指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配備最高 300 萬元、20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的免抵押、免擔保信用授信額度。
2-7.其他方面:我市高層次人才可免門票進入我市國有 A 級旅遊景區。可預約 4 人(含本人)免費觀看市直五大藝術院團公益性文藝演出。可免費乘坐市內公車、免費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卡。
政策依據: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人社局 0595-22112297
3.支援企業改制掛牌上市政策
3-1.北交所上市獎勵。
對北交所擬上市企業股改、證監局輔導備案、IPO 申報受理、上市分別可獲 30 萬元、100 萬元、100 萬元、300 萬元獎勵。
3-2.境外回歸獎勵。
私有化回歸並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獎勵 500 萬元。
3-3.資本人才引進獎勵。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董秘、保代、私募基金高管、金融監管部門業務骨幹等人才給予最高獎勵 50 萬元獎補。
3-4.分擔企業改制上市成本。
企業從股改至首發上市最高可獲 1300 萬元獎勵資金,主要體現在七個方面:一是企業股改最高獎勵 50 萬元;二是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掛牌分別獎勵 60 萬元、80 萬元;三是輔導備案獎勵 100萬元;四是境內上市申報獎勵 100 萬元,科創板獎勵 150 萬元;五是境內外上市最高可獲 300 萬元獎勵;六是企業以資產置換、兼併重組等方式實現間接獎勵 300 萬元;七是對企業和資本人才的地方貢獻獎勵幅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3-5.鼓勵仲介機構集聚。
一是股權融資服務獎勵,對成功協助企業引入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各類機構,按企業融資額的 0.5%給予獎勵,2 年內為 5 家企業引入股權融資疊加 25 萬元獎勵;
二是證券仲介機構服務獎勵,給予成功服務後備企業上市的保薦機構、會所、律師等三方仲介機構,境內上市每家5 萬元、境外上市每家 2 萬元資金獎勵;
三是優質企業招引獎勵,著重引導各類機構協助引入具備上市潛力的企業,企業引入第二年在福建證監局輔導備案給予機構 10 萬元獎勵,5 年內上市給予機構 100 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泉州市進一步支援企業改制掛牌上市實現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泉政辦〔2021〕66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金融監管局 0595-28388580
4.金融服務政策
4-1.加快推進企業改制上市。
對成功股改的後備企業給予最高 50 萬元股改費用補貼;鼓勵企業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分別給予最高 140 萬元、50 萬元資金獎勵,支持鼓勵傳統優勢企業儘快登陸境內外資本市場,獲取快速發展急需資金,重點推動高科技企業衝刺科創板,最高獎勵500 萬元。
4-2.提升直接債務融資能力。
鼓勵掛牌、上市公司積極探索發行可轉債、可續期債、綠色債、創新創業債等創新債券產品,成功發行各類債券募集資金50%以上投資於我市的,按實際募集資金的 1%予以獎勵,當年度最高獎勵 100 萬元。
4-3.暢通企業股權融資管道。支援轄內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為市級掛牌、上市後備企業及高管提供股權質押融資服務,按每年新增貸款總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機構最高獎勵 30 萬元。
政策依據:《泉州市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若干措施》(泉政辦〔2021〕1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金融監管局 0595-28388580
5.支持科技創新政策
5-1.支持企業加大創新投入。
按實際發生額 30%予以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 50 萬元。
5-2.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體。對重新認定或直接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 20 萬元獎勵。對市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孵化器每培育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運營單位 5 萬元。
5-3.鼓勵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台。
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市級財政分別給予 150 萬元、50 萬元補助;對獲評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體購置經費的 12.5%,最高給予 500 萬元補助;對獲評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根據績效評價情況,優秀給予50 萬元獎勵,良好給予 30 萬元獎勵。
5-4.推動企業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加快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的孵化用房, 按新建 100 元/平方米、改擴建 50 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助,新建最高補助100 萬元,改擴建最高補助 50 萬元;對認定為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經績效評估符合條件的,分別給予最高 50 萬元、25 萬元的項目補助。
5-5.加快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
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對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專案經評審給予最高 30 萬元獎勵。對企業開展技術交易經認定登記的給予每項最高 50 萬元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 100 萬元。企業購買國內(含港、澳、台)一類智慧財產權和境外發明專利在泉實施並取得經濟效益的,50 萬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購買專案,按其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給予 6%獎勵,單個專案最高獎勵 100 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 300 萬元。對企業獲得國家科技獎任一獎項和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福建省科技獎任一獎項,按照 1:1 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5-6.支持企業開展科技交流合作。
推進“一帶一路”、“港澳臺”和“西南協同發展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支援企業對外開展產學研活動,每年實施對外科技合作專案 5 項,每項給予 30~50 萬元經費支持;支援企業參與國內、國際各類科技博覽會、科技成果推介會等,對於參展省外展會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 1 萬元,單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 2 萬元。
政策依據:《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援企業科技創新促進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泉政文〔2021〕1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科技局 0595-22579329
6.支持製造業發展政策
6-1.激勵明星梯隊企業快速發展。
對年產值(或營業收入)增速達 20% 以上的明星梯隊企業,且企業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連續兩年保持穩定增長的,受益財政按企業當年比上年度新增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市、縣兩級留成部分的 5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不超過 150 萬元。
6-2.支持明星梯隊企業兼併重組。
對明星梯隊企業完成收購兼併重組且收購規模達到 2000 萬元以上,符合泉州市兼併重組專案扶持條件的,受益財政按實際發生規模不高於 5%的額度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6-3.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支持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產業園區平台共同組建製造業創新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 500 萬元、2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創建各級企業技術中心,對新認定的工業和資訊化類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 150 萬元、80 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技術中心進行研發設備升級換代,對市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引進和購置研發設備,按不高於設備原值的 10%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補助。
6-4.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
支援製造業企業採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標準實施技術改造,市級財政按專案生產設備投資額不高於 7%的比例給予補助,明星梯隊企業補助標準提高 10%,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市級產業龍頭企業和明星梯隊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 250 萬元。
6-5.鼓勵首台(套)關鍵技術攻關。
支援泉州市企業開展重大裝備及數控系統、伺服電機等關鍵智慧基礎件的研發應用,推進首台套產品開發工作。對獲得國家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一次性 200 萬元獎勵;對被評定為省級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智慧製造裝備的裝備產品,給予一次性 50 萬元的補助。
6-6.支持企業“上雲上平台”。
推動企業基礎設施、平臺系統和業務應用上雲,重點支援民營企業使用泉州市雲服務商提供的雲服務。對年度雲服務費超過 5 萬元的企業,按照服務費不高於 30%給予上雲企業補助,單家使用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
6-7.支援企業發展工業設計。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300 萬元和 100 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的企業按補差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按補差獎勵。
支援行業協會、製造業龍頭企業、服務型製造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工業設計大賽,支援行業協會、服務型製造公共服務平臺組織製造業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工作坊(營)活動。
6-8.支持企業建設運營供應鏈平台。
對平台年交易規模超過 5 億元(含)、10 億元(含)、30 億元(含)的供應鏈管理平台運營主體,一次性分別給予15 萬元、30 萬元、90 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泉州市進一步支持製造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泉政辦〔2021〕1 號)
聯繫方式:泉州市工信局 0595-2210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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