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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省級政策08】關於當前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財稅政策措施
來源 :福建省商務廳 | 記者 :數位編輯 | 時間 :2023-12-03 | 120 瀏覽 : | 分享到:

() 福建省財政廳印發關於當前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財稅政策措施的通知

閩財辦〔2022〕3 號

各市、縣(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當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實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動,在控疫情、保運轉、穩增長、防風險中發揮堅強保障作用。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經研究,現將《福建省財政廳關於當前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財稅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財政廳2022 年 3 月 27 日

內文: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當前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財稅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抓好我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全力加強財稅政策支援和經費保障,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扎實推進穩增長,促進全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加強疫情防控經費應急保障

安排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列入省級規劃的方艙醫院建設以及疫情防控任務重的設區市提高核酸檢測、隔離管控等疫情防控能力。調度資金用於增加省級醫療物資儲備,持續提高應對疫情的保障能力。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優先支援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專案和科研成果推廣應用。

進一步加大庫款調撥力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資金撥付綠色通道,加快辦理資金撥付, 支持市、縣(區)做好與疫情相關的各項防控工作。

 

2.不折不扣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

將中央預下達我省的支持地方落實留抵退稅政策轉移支付資金全部安排 給市、縣(區),省級財政不予留用,有效彌補基層落實留抵退稅政策形成的財政減收,促進留抵稅額應退盡退,並進一步加快退稅進度。

l  加強資金監管和國庫管理,確保對市、縣(區)的補助資金直達基層,退稅資金直達市場主體。

l  持續推進財力下沉,增強基層財力保障,加快符合條件的各類轉移支付資金下達進度,加強庫款調度支持,為市、縣(區)及時足額退稅創造條件。

 

3.擴大“六稅兩費”減征範圍

按照 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4.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受疫情及市場環境等因素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減征或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政策

繼續配合稅務部門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在原來 3 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 6 個月;延緩繳納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為 6 個月。

 

6.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期限到2023年4月30日。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 2022年不裁員、少裁員的服務業企業按照一定比例返還失業保險費,其中對中小微企業的返還比例從現行60%最高提至 90%。

 

7.支援中小微企業特別是重點區域困難企業融資

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援力度,幫助中小微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設立第六期 100 億元規模福建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貸款,其中 50 億元專項用於支持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 1 年。

 

8.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援力度,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抵押、質押反擔保要求。2022 年3月1日至6月30 日,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不超過 1000 萬元)的擔保業務納入省再擔保分險範圍,省再擔保公司予以免收再擔保費。

 

9.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優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2022 年 3 月 1 日至 6月 30 日,對省內疫情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新增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 20 萬元提高到 30 萬元;新增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 300 萬元提高到 500 萬元。

 

10.鼓勵加大出口信保保單融資增信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資金周轉暫時困難的企業,鼓勵承保出口信保的保險公司與銀行加強合作,利用“白名單”“信保貸”等銀信合作專項產品,加大對出口信保保單融資增信業務的支持力度。

 

11.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積極爭取中央新增債務限額支持,加快專項債券使用進度,推動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有效發揮穩投資促發展、惠民生補短板的積極作用。合理安排再融資債券,緩解市縣償債壓力。抓實隱性債務風險化解工作,防範政府債務風險。

 

12.支持基層做好“三保”工作

進一步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增強基層財政平穩運行保障能力,確保各項基本民生政策特別是直接補助個人的相關政策資金及時足額兌現。

l  強化財政運行監控,在“三保”等剛性支出保障壓力較大的 29 個重點監測地區開設工資專戶,將工資支出放在各類財政支出的首位予以優先保障,確保工資發放不出問題。

l  積極統籌中央補助及省級財力,安排一定規模應急救助資金,對財政運行困難、經縣(市、區)自身最大努力無法解決的,先由設區市財政予以救助支持,仍有困難的,省級財政及時給予應急救助。

 

13.堅持政府帶頭過緊日子

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大力優化支出結構,在保障好重點領域支出和剛性支出的同時,切實壓減低效無效的項目支出。

l  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加強“三公”經費支出事項審核,確保執行數不突破預算控制數。

l  嚴把支出審核關口,嚴格執行會議、差旅、培訓等經費管理制度,嚴禁安排無實質內容的公務活動,加強地點相同、物件重疊、內容相近的公務活動整合,嚴控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嚴控資產配置標準,切實降低公務活動成本。

l  確保一般性支出只減不增,把更多的財政資源騰出來,用於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場主體發展。

 

14.落實財政資金直達機制

進一步擴大直達資金範圍,把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對應安排的省級財政資金同步納入直達範圍,完善部門通報和會商制度,強化對市縣直達資金下達使用情況的綜合評分及激勵考核,確保資金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15.啟動政府採購遠程談判

針對疫情期間人員管控,部分政府採購專案供應商無法到場可能造成流標的情況,啟動政府採購遠端參與競爭性談判(磋商)模式,便利市場主體,降低投標成本,提升採購效率。

下一步,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變化和全省經濟運行情況,加強針對性財稅政策研究,及時完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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