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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政〔2022〕15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關於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 年 5 月 30 日
內文:
關於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落實落細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著力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確保二季度結果好、上半年“雙過半”,確保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為全國大局多作貢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1.加大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力度
1-1.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
將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 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民航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 6 大行業大型企業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時間由 10 月提前至 6 月。
在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政策,摸排行業擴圍後可退資源清冊,強化政策宣傳輔導。
儘快下達支援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保障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資金,推動市、縣(區)不折不扣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確保應退盡退、及時退付。加快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1-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省級各部門要儘快下達轉移支付預算,並加快本級部門預算支出進度。特別是加快省委、省政府既定重大事項、重點項目,以及各項助企紓困政策等支出的資金撥付進度。
l 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對結餘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收回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
l 結合留抵退稅、專案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加強庫款保障,確保有關工作順利推進。
1-3.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 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
對上述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發生代償時,省級分擔比例由 40%提高到60%。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主管部門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擴大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面。
鼓勵各金融機構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 “見擔即貸”批量擔保業務合作,減少重複盡職調查, 優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
1-4.加大政府採購支援中小企業力度。
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 15%-20%。2022 年實施的政府採購專案,採購人可以結合項目實際,給予中小企業不低於採購合同金額 50%的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和支付時間應當在採購檔和採購合同中予以明確。
政府採購工程、貨物、服務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根據專案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按照統一品質標準,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 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 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
1-5.落實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
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 5 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等三項社保費政策延至年底,並擴圍至其他特困行業,儘快制定我省辦理流程、執行口徑標準等,開發前臺緩繳資訊採集錄入,提高認定效率。
1-6.免征相關行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對我省工業、物流、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旅遊等六大行業免征 2022 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相關行業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1-7.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人群等的金融支持。
鼓勵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辦理無還本續貸業務,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方式,應延盡延,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 2022 年底。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督促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畫。
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 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並免收罰息。
1-8.優化信用服務。
鼓勵有條件的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積極運用自身業務系統,或採取與政府部門、醫院等單位對接等方式,排查新冠疫情開始後發生逾期的徵信記錄。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但未住院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逾期信貸業務,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接入機構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式予以調整;存在異議的,應主動與相關主體進行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1-9.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
落實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資金支持比例提高的政策,按相關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 2%提供資金支持。
l 充分用好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持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
l 省級財政安排 1 億元貸款貼息資金,設立第七期100 億元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
l 加大“政府、銀行、企業、保險、擔保”等“幾家抬”工作力度。通過資訊共用、政銀企對接及其他合作方式,促進政策集成和生產要素盤活,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實現金融支援目標。
l 強化科技賦能,擴大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
l 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
1-10.推動優化貸款利率。
促進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推動金融機構在用好前期降准資金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 LPR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強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穩定銀行負債成本,推動金融機構進一步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
1-11.加快資本市場融資步伐。
出台我省企業上市行動方案,持續加大對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孵化力度,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交易所上市融資、再融資。
l 支持我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股權和債權再融資、並購重組等方式不斷做大做強。
l 加強銀證企發債對接和宣傳,支援民營企業發債融資, 擴大債券發行規模,拓寬直接融資管道,積極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等金融債券,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援。
l 鼓勵福建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省內相關企業的投入,引導基金投早投小, 投長期,投未來,積極支持各類中小企業發展。
2.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2-1.著力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
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 政策,設立 6 個月的費用緩繳期,各地可根據實際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
l 鼓勵各地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給予適當補助。
l 開展 2022 年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城鎮供水供電供氣領域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規範經營者收費行為,推動落實各項惠企降費政策。
l 通信管理部門督促電信運營企業落實 2022 年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 10%的政策。
l 優化工程領域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2-2.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2022 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 3-6 個月租金;其他行業市場主體承租國有房屋減免租金按現有政策繼續執行;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國有銀行加強與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的出租人對接,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金融支援。
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基礎上,通過適當減免或緩交租金等方式,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
2-3.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
建立健全產業鏈供應鏈風險監測機制,加強產業鏈供應鏈苗頭性問題預警管理,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產業鏈上下游銜接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問題,保障企業穩定生產。
l 及時總結推廣“點對點”運輸、不見面交接、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加快建設應急物資中轉接駁站,加強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服務保障,推動上下聯動、區域互認,協同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
l 各地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
2-4.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
l 各地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閘,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和民用運輸機場。
l 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和貨運車輛正常通行。
l 對來自和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l 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異地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當地政府視同本地居民納入檢測範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
l 健全應急運輸保暢協調機制,實行分區分級交通管控查驗,落實“一斷三不斷”要求,嚴防疫情在省內跨區擴散、向省外蔓延。
2-5.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
搭建以國家樞紐為核心的骨幹物流基礎設施和多式聯運體系,借助樞紐間合作機制,爭取更多區域分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佈局我省,完善全省現代物流網路體系。
l 積極申報國家級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專案,引導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範社以及已登記的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提升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能力。
l 支持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 促進農產品冷鏈物流發展,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加快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
l 做好 1000 億元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政策在福建的落地工作。
2-6.加大對民航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
促進全省機場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一盤棋”,增強我省機場籌融資能力。
支援相關航空企業爭取國家民航應急貸款額度等。爭取國家支援增加我省相關航空企業國際國內客運航班數量。
2-7.加強對相關行業領域的金融支持。
推動銀行機構開展銀企對接或線上授信,圍繞零售商貿、交通物流、文化旅遊、住宿餐飲等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行業和企業,針對性創新開發動產抵質押、信用貸款產品,開展貸款展期和續貸支援。
推動銀行機構用好政策性金融產品,重點支援相關行業領域企業復工複產、增產增效。對復工複產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予以優先支援,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
3.更大力度保就業
3-1.實施保就業稅費支持政策。
對脫貧人口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以及企業招錄上述人員,可頂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限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稅。
3-2.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
加強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的財政支援,統籌中央補助和省級財力,安排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l 積極促進我省脫貧人口穩崗就業,推廣以工代賑拓展就業,支援脫貧地區在涉農專案建設和管護時,優先安排當地農村勞動力特別是吸納脫貧勞動力參與項目建設,增加就業管道。
l 扶持幫扶車間吸納就業,鼓勵各類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就業幫扶車間吸納脫貧人口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兜底就業,結合鄉村振興、應對疫情、人居環境整治等,科學開發公益性崗位,重點保障脫貧人口中半勞力、弱勞力以及因疫情影響失業未就業群體實現收入穩定。
l 開展“雨露計畫+”行動,動態掌握雨露計畫資助生就學、就業情況,加大雨露計畫畢業生就業幫扶力度。
3-3.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 30%提至 50%。
l 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範圍,受益企 業擴大到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劃定的中高風險區域,其封控、管控區域內的參保企業,以及在封控、管控區域外,但受疫情影響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在一定時段同比下降達到一定比例的參保企業,時段和比例可由各地自行確定。
l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 1500 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l 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 2022 年底。
繼續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l 逐步免除反擔保要求,鼓勵金融機構推廣創業就業類專屬產品,切實滿足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創新創業的資金需求。
4.擴大有效投資
4-1.加快推進水利工程項目。
推進流域防洪防潮、安全生態水系、流域綜合整治、蓄水工程、引調水工程、城鄉供水一體化等專案建設。
l 加快推進已列入國家規劃的重大水利專案建設。
l 謀劃一批打基礎、利長遠重大水利項目。24.加快推進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打通鐵路、公路大動脈,完善“三縱六橫兩聯”綜合立體交通網體系。
l 加快建設福廈高鐵、雙龍鐵路,建成興泉鐵路;爭取儘快開工建設漳汕高鐵、溫福高鐵,加快溫武吉等鐵路前期工作。加快高速公路項目建設。
l 對列入交通運輸部“十四五”規劃的專案,力爭年底前 50% 以上完成工可和初設批復。支持“四好農村路”高品質發展,推進“四好農村路”全國示範縣、省級示範縣創建,支持推進新一輪農村公路建設。
l 圍繞構建現代化“絲路海運”體系,做大做強東南國際航運中心,以廈門國際樞紐港、福州國際深水港為龍頭,聚焦重點港區整體連片開發,打造世界一流港口。
l 加快推進“絲路飛翔”建設,抓緊建設福州機場二期和廈門新機場,加快武夷山機場遷建、龍岩新機場前期工作。
4-2.因地制宜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地鐵建設、河道治理、道路整治、舊城更新、棚戶區改造等,逐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l 建成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各類管線必須入廊,既有管線應結合改造升級等逐步有序遷移至管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再單獨新建管線。
l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地下綜合管廊。
l 2022 年底前,各地要編制、修編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規劃,建立專案庫,明確分年度建設計畫,並加快在建管廊專案建設。
4-3.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
加快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 102 項重大工程專案和我省“十四五”規劃重大專案實施,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專案建設。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發行基礎設施 REITs,優先支持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存量專案規範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存量資產盤活。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依法依規參與重點領域專案建設。
4-4.加大技改支持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對列入年度計畫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加大貸款投放力度,落實技術改造融資無還本續貸、中長期貸款支持等政策。
已獲得國家高品質發展專項、技改專項等支持專案,可同時享受省級技改政策扶持。
4-5.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圍繞重點領域,打造一批發展基礎好、潛力大且具有全國影響力、競爭力的互聯網平台。
l 落實支援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具體措施,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前提下設立“紅綠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以公平競爭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l 充分發揮平台經濟穩就業作用,穩定平台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台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
l 引導平台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後一公里”的線上線下聯動。
l 鼓勵平台企業加快重點領域技術研發突破及規模化應用。
4-6.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使用並做好專案儲備。
用好 2022 年中央下達我省的新增政府債券,加快提前批新增政府債券使用進度;第二批新增政府債券要於 6 月中旬前發行,相關項目 6 月底前開工,力爭在 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
對以前年度沉澱的專項債券資金,以及 2022 年新增專項債券項目在第三季度仍未開工的,將收回專項債券資金調整用於其他符合條件的項目。
對確有市場化配套融資需求、符合配套融資條件的專項債券專案,市、縣(區)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保障重大專案合理配套融資需求。
l 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援,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
l 常態化做好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生態環保、社會事業、物流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專項債券專案策劃儲備,並積極策劃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提早做好專項債券擴大支持領域的專案儲備。
4-7.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援力度。
加強視窗指導,引導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優化貸款結構,對我省基礎設施和重大專案建設投放更多更長期限的貸款。
引入保險資金對接我省重大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援。
4-8.建立常態化重大專案融資對接機制。
定期收集全省重大專案融資需求,關注在建專案、補短板專案和民企重大專案的融資需求,推送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
建設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省級節點,依法依規為融資服務平台提供信用資訊查詢服務,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
4-9.加強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
堅持土地要素跟著專案走,統籌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優先保障國家和省重大專案用地。
對省級及以上重點專案優先保障用林指標。進一步下放部分省級林地審批許可權,擴大市縣兩級林地審批許可權。
4-10.提速專案環評審批。
實行“一個視窗”改革,提升行政審批視窗管理和服務水準。對省重點建設專案,實行技術評估提前介入、技術評估和環評審批並聯開展等支援措施,壓縮審批時間。
5.促進消費需求
5-1.持續加大促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力度。
從“全閩樂購”福建商旅消費券資金中預安排 2000 萬元開展汽車促銷活動,對在省內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車並上牌的用戶給予每輛 3000 元以上消費補貼。
5-2.支援汽車整車進口口岸地區開展平行進口業務。
l 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政策。
l 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建設公共服務領域充電基礎設施,重點推進公共服務場所公共充電樁、老舊社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充電樁建設。
l 支持我省高速公路企業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光儲充網站佈局,加大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力度,支援在景區、廠區、港區、物流園區、礦區等重點區域及省內島嶼打造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範區。
5-3.支援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建設,暢通生產、消費、回收、處理產業鏈條,推動家電更新消費。
6.全力穩外貿穩外資
6-1.加強對重點外貿企業跟蹤服務。
各地要將屬地重點外貿企業納入地市重點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管理服務,推動外貿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
6-2.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外貿力度。
鼓勵出口信用保險福建分公司推進“單一視窗+出口信保”統保業務,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
6-3.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
推動省級重大活動集中簽約外資項目加快轉段、加快開工,儘快形成有效投資。
6-4.積極吸引外商投資。(*適合涉外新聞報導)
做好外商投資鼓勵類專案確認工作,用好鼓勵類外資專案進口設備免稅等優惠政策,鼓勵外資投向先進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助力我省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發展。
l 對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確認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符合到資獎勵條件的,由省級財政給予獎勵。
l 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範圍。(*文旅匯報專題)
l 制定發佈我省外商投資指引,便利外國投資者來閩投資。
l 建立省網上辦事大廳“海外版”專區,以外籍人員、港澳臺居民、華僑等在閩辦事需求為導向,提供涉外政策新聞諮詢、辦事指引、辦事進度查詢等服務。
6-5.積極支持我省有條件的企業發行外債,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降低融資成本。
l 支持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平潭等地 QFLP 試點參與我省新興產業孵化,支持資本金境內再投資擴大產業佈局,發揮資本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紅利,助力承接高端產業及引進核心技術。
l 推行外國投資者來閩投資外匯登記線上辦理,推動省內銀行數位化服務試點落地,實現線上全流程辦理外匯登記、帳戶開戶入帳、支付便利化等 FDI 業務。
7.加強糧食能源安全保障
7-1.強化糧食生產保障。
在化肥生產、流通、儲存、市場監管等重要環節積極採取調控措施,形成化肥保供穩價調控工作合力,保障化肥供應充足、價格穩定。7 月底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第二批資金發放到戶。
7-2.加強糧食收購儲備。
繼續實施秈稻最低收購價政策,落實好 2022 年適當提高稻穀最低收購價水準的政策要求,2022 年我省秈稻穀最低收購價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加快省直屬糧庫新改擴建專案建設。
7-3.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
適度超前開展能源領域基礎設施投資,推進省重點能源在建項目加快建設,推動基本具備開工條件的工程儘快實施。
l 積極穩妥推進漳州核電 1-2 號機組等建設。加快推動在建火電、天然氣專案建設。推動列入“十四五”“十五五”規劃的抽蓄專案加快前期工作,爭取提前開工建設。加快福建海上風電基地建設,抓緊開展首批海上風電競爭配置試點。
漳州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及聯絡線工程 9 月底同步完工投產。
l 有序推進 500 千伏、220 千伏、110 千伏電網在建專案,年內全部完工。
l 閩粵聯網工程下半年完工投產,福廈特高壓工程力爭年內取得核准。
7-4.提高煤炭儲備能力和水準。
做好當前煤炭穩產穩供工作,落實煤炭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推動能源儲備項目儘快開工。用好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
7-5.加強原油等能源資源儲備能力。
有序推進地下水封洞庫儲油項目,加強地下水封洞庫儲油專案“視窗指導”。
8.保基本民生
8-1.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緩繳政策。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疫情期間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因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但未住院隔離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相關機構認定,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更好滿足實際需要。
8-2.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保供穩價工作。
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責任,適時啟動平價商店,確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場供應充足。
8-3.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放節日慰問等一次性補貼。加強中央、省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撥付和監管,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壓實地方政府責任,及時足額將各類救助資金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
做好因疫因災遇困群眾救助幫扶,取消戶籍地限制,由經常居住地、急難發生地鄉鎮或縣級民政部門按急難型實施臨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失業未參保人員可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根據疫情災情影響,臨時救助可採取現金和物資發放等形式,必要時可通過發放生活必需品及防護用品等實施。
8-4.統籌發展和安全。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抓緊落實安全生產 15 條硬措施和我省 66 條具體措施,鞏固提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防危化、燃氣、建築、交通、煤礦、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等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強化隱患整改,開展危化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抓緊抓實抓細防汛抗旱防颱風搶險救災各項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把穩增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著力保市場主體以保就業保民生,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要全面頂格落實國家各項政策措施,並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助企紓困政策舉措,確保各項政策應落盡落、市場主體應享盡享,形成政策疊加效應。
要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優良傳統作風,建立各級政府各部門深入一線協調服務工作機制,點對點、面對面幫助基層和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問題。要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加強跟蹤監測,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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