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1月5日訊,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近日,農業農村部出台《關於農業農村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支持福建充分發揮對台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深化閩台農業農村領域交流合作,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打造台農台商登陸的第一家園。
《若干措施》從5個方面提出20條支持措施。
一是支持閩台農業高品質發展。推動福建特色種養業提檔升級、農產品加工流通業做優做強、鄉村休閒旅遊業優化提質、農漁種苗產業創新提升、農業產業集聚融合發展。
二是支持加強閩台漁業合作。支持福建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開展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建設試點、加強臺灣海峽漁業資源養護、開展臺灣流動漁船漁民管理試點。
三是深化閩台農業農村領域交流協作。強化閩台農業科技交流、促進閩台農產品市場融通、深化閩台涉農企業合作、保護傳承閩台傳統農耕文化、支持幫助在閩臺胞職業發展。
四是落實臺胞台企在閩享受同等待遇。保障臺胞台企同等享有生產經營用地權益、同等享受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同等參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認定。
五是推動重點區域先行先試融合發展。支援台農台商集聚地區開展鄉村振興示範創建、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鼓勵甯德拓展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
《若干措施》的出台,對於深化兩岸農業農村交流合作、促進融合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更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