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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旅遊旺季來臨,城警加強汽、機車租賃業者交安宣導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xinbaonews | 時間 :2017-07-12 | 776 瀏覽 : | 分享到:
金門旅遊旺季到來,由員警親自向汽、機車租賃業者進行交安宣導,放置宣導單並籲請業者在汽、機車出租時能夠詳實查驗承租人是否考領合格駕駛執照,一旦車輛出租或借予無照駕駛之人,無照駕駛人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罰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的罰鍰;另出租車主或業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21條5項,汽、機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駕駛人之人駕駛汽車,連帶處罰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的罰鍰並記汽車違規紀錄1次,在民事上,事故當事人可向租賃業者提出損害賠償之訴。

金門縣以觀光立縣為施政主軸,本(106)年度暑假期間更推出了為期2個月的「2017國際海島音樂季」活動,吸引了兩岸三地眾多遊客蒞金遊玩,其中自由行租賃汽、機車遊客為數不少,為確保遊客旅遊安全,金城分局各分駐(派出)所特向所轄汽、機車租賃業者實施交安宣導,以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金城分局指出:金門旅遊旺季到來,城警為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由員警親自向汽、機車租賃業者進行交安宣導,放置宣導單並籲請業者在汽、機車出租時能夠詳實查驗承租人是否考領合格駕駛執照,一旦車輛出租或借予無照駕駛之人,在行政上,無照駕駛之人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罰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的罰鍰;另出租車主或業者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215項,汽、機車所有人允許無照駕駛人之人駕駛汽車,連帶處罰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的罰鍰並記汽車違規紀錄1次,在民事上,事故當事人可向租賃業者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請各租賃業者勿貪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同時為保護外地遊客旅遊安全,對於遊客承租機車時,請業者協助提醒遊客,騎乘機車務必戴安全帽及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

  金城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表示,此次向汽、機車租賃業交安宣導,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提醒業者對於交通安全問題的重視,並呼籲用路人能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因一時的方便,而造成一生的遺憾。警方也將持續不斷透過交安宣導,及易肇事路段勤務部署以提高見警率,落實防制交通事故之作為,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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