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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兩岸一家親 共渡料羅灣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趙靖邦 | 時間 :2017-07-24 | 7612 瀏覽 : | 分享到:
副縣長吳成典與所有泳士作下水前的熱身操中,包括議員、鎮長、縣府官員等,均隨著台上體操老師的節奏揮汗進行,充分體現縱使在烈日下,縣長領導的縣府團隊能有充足體力,為金門縣民的福祉打拼的決心。

【記者趙靖邦/金門特稿】

201715屆的搶灘料羅灣海上泳渡,於今 (106)723日上午730分在金門料羅灣82據點舉辦。金門副縣長吳成典致詞中,特別歡迎遠道而來的廈門市體育局局長傅一民、廈門市體育局副局長吳明顯、大陸東南地區海峽兩岸聯合會秘書長翁慶瑞,來自兩岸四地參與人數達3189人,共有89隊,兩岸一家親共渡料羅灣,特別藉由此次3千公尺長泳活動,兩岸充分展現「共識」。

副縣長吳成典與所有泳士作下水前的熱身操中,包括議員、鎮長縣府官員等,均隨著台上體操老師的節奏揮汗進行,充分體現縱使在烈日下,縣長領導的縣府團隊能有充足體力,為金門縣民的福祉打拼的決心


兩岸泳士即將泳渡3千公尺料羅灣前,一起歡樂作熱身操情形。
(圖文/趙靖邦攝)

副縣長吳成典與泳士、縣議員、鎮長、縣府官員等,共同熱情參與熱身操。

(圖文/趙靖邦攝)


縣府團隊一條鞭,由縣長領導的「核心小組」,正是此一活動成功與否的智慧中樞,而體育場為其手足的執行單位,同時依據「搶灘料羅灣第15屆金門海上長泳活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具體辦理。

首先就體育場規劃的「106年度地區體育性活動彙整表」觀之,表列第29項次的「第十五屆海上長泳活動」,承辦單位是金門縣政府及廈門市政府,活動日期卻預定在86再觀之「實施辦法」,前述承辦單位廈門市政府,分別在主辦協辦單位,均未載明,顯見無論其公文的決行或代行,主辦單位長官認為例行公事,無關輕重,惟若前來參加活動的廈門市體育局局長傅一民或其他人見及此,實有貽笑大方之感。


體育場規劃的「106年度地區體育性活動彙整表」表列第29項次

(圖文/趙靖邦攝)


續就「實施辦法」看下去,其中第十二項第1點注意事項規定,為安全起見,參加選手應自備具國家安全標準之救生「浮標」或「浮板」。其所謂浮標或浮板,顧名思義係指附有斜背帶的魚雷浮標或類似實體的浮板,排除以充氣式的浮具代替,惟見有泳士攜帶黃色充氣式浮具,左手大拇指往內掐即可使之內凹,該浮具即使附有背帶,若因此主辦單位放水,泳士又於泳渡時抽筋,萬一其泳具瞬間被錐尖物戳破洩氣而未發揮救助的效果,難保其能安全完成3千公尺泳渡

(圖左)具國家安全標準且紅色醒目之救生「魚雷浮標」。
(圖右)一般市售之充氣式浮具。(圖文/趙靖邦攝)


再看「實施辦法」第十二項第8點注意事項規定,為安全起見,本活動不鼓勵幼兒及「非常年老者」參加。其所謂非常年老者,係屬一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且無法得知年老的認定標準如係指年齡70歲以上年長者,惟又在出發處見一年長者,身形較瘦且稍有駝背,由外形觀之,即使未滿70歲,實難保證其能負擔來回3千公尺的泳距。況且,主辦單位的新聞稿亦指出,「今年參賽夫妻最大年齡合計為139歲」,似為其共襄盛舉而喝采觀之其平均年齡各為將近70歲,固感佩其持續不懈的游泳,且其可能自認為身強體壯,無安全顧慮但是否符合非常年長者規定的要件﹖則為主辦單位依法行政的實踐或為安全起見,主辦單位特別另規定以短3千公尺短程泳渡為之,方能確保其安全無虞

似已年滿70歲長者,為安全起見,另規定以短於3千公尺「短程」泳渡為之,以確保其安全無虞。

(圖文/趙靖邦攝)


公務員依法行政,才能保證每屆舉辦泳渡的圓滿成功
意外發生均在幾秒鐘的一瞬間,倘若因此使得執行單位除應負起民刑責任,對於縣府高層的信任與充分授權,不啻陷其於不義,亦間接使得金門觀光島的美名,增添不光彩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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