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為協助地區持有中華民國廚師證書者於4年內完成32小時的修業課程,確實達到廚師繼續再教育政策,訂定於9月8日至9月9日,假衛生行政大樓3樓辦理2場次計16小時持證廚師衛生講習,凡符合資格欲參加的廚師,請把握機會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請撥打衛生局電話(082)330697轉311或307。

報名時應選擇參加場次,並提供基本資料,俾利取得修業時數,並於各場次報到時間(上午08:30),至上課地點衛生行政大樓(山外台灣銀行對面大樓)3樓會議室報到參加,講習當日請攜帶持證廚師衛生講習時數累計卡,以便現場辦理核發衛生講習時數,講習不提供紙杯,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現場備有開飲機可供飲用。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24條之規定,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四年。申請展延者,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工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