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購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106年9月28日至30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但需申請認證之縣民,請先檢具資料向鄉鎮公所或警察局申請認證。
(金門鑫報實習記者 李秋蓉)
金門縣政府已召開秋節家戶購酒研商會議,確定配售酒品及各項作業辦理時程。
金門縣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派送及提領期程,自106年9月13日至106年9月19日止,分別在全縣五鄉鎮各村里配售;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酒品為1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整。
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酒品派送、提領期程,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家戶購酒配售作業一日至四日;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依規定須至金酒公司申購家戶購酒者,應依戶籍原屬鄉鎮之申購期程內辦理申購。
106年中秋節家戶購酒申購日期為:
金城鎮:106年9月13、14、15日。
烈嶼鄉;106年9月14、15、16日。
金寧鄉:106年9月15、16、17日。
金沙鎮:106年9月16、17、18日。
金湖鎮:106年9月17、18、19日。
符合購酒資格之縣民,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106年9月28日至30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但需申請認證之縣民,請先檢具資料向鄉鎮公所或警察局申請認證。
民眾完成申購後之提貨單可於106年9月13日至106年10月19日寧山庫上班時間提領酒品(週一至週五),應於提酒單簽名或蓋章;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