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地區民眾關心料羅圓環堆置礦砂有污染環境之虞案,金門縣政府局除調查來源、堆置地點、清查數量外,並由環保局派員至各堆置點採集樣品送合格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預計於下周出爐,另預計於1月5日針對堆置點周遭土壤進行快速篩測,以釐清是否對環境造成污染。
(攝影 Senpo Tung )
另環保局就金湖鎮料羅圓環附近砂石水泥預拌廠進行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現場確認該廠堆置約3千餘噸的礦物細料,該原料與操作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將依同法第57條裁處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並限期業者一個月內補正或改善。另於太湖劃測段419-17地號附近發現業者未覆蓋妥善貯存該批礦物細料,有污染環境之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完成者,按次處罰。環保局除依環保法令處分外亦將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確認該批物料是否妥善貯存覆蓋,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消除民眾疑慮。
陳縣長再次重申對於有汚染環境之虞任何工程骨材,縣府公共工程不會採用,就已運至金門的礦物細料將要求業者儘速回運台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