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消防分隊長潘妍廷初步研判,本次火警疑因煮食不慎,民眾路過及早發現,加上該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始得火苗形成時及早偵知同時撲滅廚房火源,未造成火勢擴大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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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月12日下午4點多於金湖鎮塔后,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現場為一棟四層樓鋼筋水泥透天住宅,1樓擺設大量高粱酒,其他樓層以寢室為主要用途,起火地點為住宅後方廚房燃燒,火勢蔓延燒毀瓦斯爐具及抽油煙機。
金湖分隊值班人員,於當日16時54分接獲勤指中心電話轉報,金湖鎮塔后發生住宅火警,立即派遣金湖消防分隊水箱車3輛、救護車1輛、水庫車1輛,消防人員13名前往,金湖義消人員聞訊,亦有5名前往支援。
消防人員到達現場時,住宅從窗戶及門口竄出大量濃煙,且該戶安裝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仍持續發出蜂鳴運作,搶救人員查看後發現已有火舌及濃煙從後方廚房之排油煙管冒出,立即從起火住宅右方巷道佈署消防水線進入火場搶救,並執行破壞作業,火勢於半小時後獲控制,燃燒範圍僅限於廚房內瓦斯爐具及排油煙機。
屋主表示起火原因為臨時有事外出,忘記將瓦斯爐火關閉,引燃瓦斯爐具及排油煙機。所幸此次火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金門縣消防局長楊肅凱呼籲民眾,透天住宅務必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發生火災警報時提醒民眾逃生。另外應秉持「人離火熄」之原則,用火的時候一定要小心,免得釀成災害,造成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