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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KTV打群架 上法院 賠錢 代價不小!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記者趙靖邦 | 時間 :2018-03-28 | 1729 瀏覽 : | 分享到:
金城分局分局長郝心誠表示,金門民風純樸,絕不允許不法份子任意滋事,擾亂治安,警方有決心與信心嚴懲不法行為,對於此次打架滋事,一定會從嚴究辦。

【記者趙靖邦/綜合報導】 



關於金寧鄉某KTV於107年3月28日凌晨1時20分許發生打架事件,由於手段兇殘,甚至往頭部死裡打。金城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即刻啟動快打部隊壓制,惟打人的一方已於警方到達現場前逃離現場,現由本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與查訪目擊者,從嚴究辦。


金城分局指出,洪姓等4位民眾,於107年3月28日零晨1時20分,至金寧鄉某KTV飲酒,因過往曾與人結怨產生嫌隙,遭5名男子闖入包廂,持棍棒毆打,造成洪姓等4位民眾受有頭部、手部等多處挫傷,經送往衛福部金門醫院診治,目前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快打部隊到場後,除協助將受傷民眾送醫,並調閱路口監視器,金城分局強調,目前已過濾掌握特定嫌犯身分及車輛,對於滋事分子,將依法嚴辦。


法界人士說,有過失一方除應賠償被打傷一方身體健康權外,另外商家KTV內部設備遭受不法毀損的營業損失,亦可向當日有動手的年輕人求償因毀損所減少的價額。以上,如該年輕人係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金城一老人家說,現在金門年輕人越來越兇殘,金門也逐漸在蛻變了。經過一時血氣方剛的衝動,未來要常跑法院,要賠錢,付出的代價真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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